一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上级的指示、决定。

二、综合协调学校党委、行政事务,做好学校领导日常服务工作。

三、负责组织安排党委、行政办公会议和其他校级工作会议及会务工作,并负责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;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
四、根据学校党委、行政的指示和授权,综合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的有关事宜。

五、负责管理党委印章、学校印章、校领导印章和审定各单位印章的刻制;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及合同管理。

六、负责学校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。

七、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和学校党委、行政工作的综合性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决定等;负责学校党委、行政公文的审核、印制工作;负责校外来文的接收、登记、传阅和归档;负责学校各部门呈送学校的报告及请示的处理。

八、负责报刊收发、公务接待、车辆管理、值班安排、通讯管理、电子政务运行管理等工作。

九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组织开展调查研究,服务学校领导决策。

十、负责上级部署、学校决策及校领导批示等的督查督办。

十一、负责编印学校大事记、学校年鉴、校历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。

十二、负责信息公开工作。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,加强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。负责学校保密工作。

十三、负责学校信访工作,协调处理重大和突发事件。

十四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,确保工作落到实处。

十五、承担首问首办责任。

十六、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。